loading ...
loading...

2008-07-08 | 欠债不还,竟然殴打讨债人. 公理何在?

分享

欠债不还,竟然殴打讨债人. 公理何在?

      近日,笔者在网上看到一则<<河南偃师商务局长殴打讨债老人 威胁记者>>的报道.大致情况是:66岁的偃师市翟镇镇农民刘式端老人1995年以女儿的名义借给偃师市商务局(当时称为商业局)下属的糖业烟酒公司5万元。后因糖业烟酒公司经营停顿,无力履行偿还余款,到目前,仍有3万多元未收回。于是,刘式端老人就向糖业烟酒公司的主管部门偃师商务局要债.由于他的儿子在读博,女儿也在上大学,他们上学都需要钱.迫于无奈,刘式端老人采用了下跪的方式.这下可惹麻烦了,段梦林局长竟然大声谩骂并踹刘式端腿部,还指使他人对其殴打.

      看了这则报道,笔者感到一阵心疼.当代国度里竟有如此恶劣事情发生.我为刘式端老人要债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表示同情,对偃师商务局段梦林局长违背公理,践踏人权的不文明行为感到愤慨.

      记得中国有句古话叫"借债还债,欠债还钱".借了别人的钱理应及时归还,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归还,也要陈述原委,取得别人的理解和同意.古人尚且能够如此,我不知道刘式端老人要回属于自己的钱犯了哪门子错,偃师商务局段梦林局长等人又有什么理由对其辱骂殴打?平心而论,刘式端老人钱款被占,儿女上学急需用钱已属不易,违心下跪讨要实属无奈,偃师商务局段梦林局长对此理应理解和尊重,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.令人费解的是他们不仅不予解决,反而认为老人下跪讨债是"无赖"行为,向上级反映问题是拆自己的台并理所当然地对这样的"无赖"进行惩罚.

      既然打了人,当然要有其打人的理由.第一;拖欠刘式端钱的单位是偃师市糖业烟酒公司,虽然这个公司归他们局主管但商务局毕竟不是欠款单位.第二:局里对他们的反映很重视,已经在前年和去年分两次归还了刘式端1500元钱而且今年还责成糖业烟酒公司以后每年还2000元.第三:刘式端不顾局里的积极态度,四次到该局制造事端,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,多次在商务局机关,对局长段梦林本人进行大肆谩骂和人身攻击。商务局都采取了极度忍耐和克制态度。第四:你采取"无赖"下跪行为,是可忍熟不可忍.  理由多多,充足可信,打了你又奈我如何.

      我们姑且不论打人的理由是否可信,就其用打人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已经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了.笔者不仅要问:身为政府工作人员你头顶国徽,脚踩大地,你们拿得是纳税人的钱,吃得是老百姓的粮.难道不应为平民百姓办点实事,不应为老百姓解决点最急需的问题吗?.就算当事人要债三番五次并采取下跪的方式,那也是你商务局一手造成的.况且根本没有人要自己的债愿意下跪的.

      试曾想,刘式端老人借出的钱款已十年之久,加之债务主体糖业烟酒公司也已经营停顿.其要款心切不难理解.作为糖业烟酒公司的主管单位理应负起责任,更何况糖业烟酒公司的财务实际也是有你偃师商务局直接控制的.找你要钱难道不应该吗?你商务局欠债不还,竟还打人,其公理究竟何在? 无庸讳疑,商务局领导的行为已经与我们党构建和谐社会的设想背道而弛了.

      早在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,我们党就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问题.并科学地分析了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,倡导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、化解矛盾,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,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,以保证实现我国的长远发展目标.

   然而,我们的许多同志自恃是党的人,自恃受党教育多年,于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,放松了道德观的培养,淡薄了法律意识,把自己凌驾于人民之上,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,忘记了自己如何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.做出了与党的宗旨和人民群众利益相背离的事情.

   河南偃师商务局长殴打讨债老人的事情,再一次提醒我们:发展和谐社会,创建文明社会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,需要领导者的率先垂范.加强法制建设,加强道德观培养,加强领导者公仆意识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.坚决落实,切实履行已是刻不容缓.否则还会有张梦林 ,李梦林之流继续干着违背公理,践踏人权的丑恶勾当.

   

分享 分享 |  评论 (1) |  阅读 (?)  |  固定链接 |  发表于 10:50
搜狐博客温馨提示: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。请勿轻信留言、评论中的中奖信息,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,谨防受骗!识别更多网络骗术,请 点击查看详情
正在读取评论信息...
您还未登录,只能匿名发表评论。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。
 
  *中国人爱国心,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>>
表  情:
加载中...
回复通知: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